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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松江區佘山鎮民眾政府機關
通知公告
陸曉春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03月20日作出《附有違法建筑的不動產認定書》,現因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五條的規則,向你公司公告模板到達《附有悖法工程的拉不有形動產核實書》,自行出本公司公告模板哪日起,途經二三十日,即等同于到達。
掃描件:《附有悖法房建的不出去產介定書》